今年的元旦佑欣陪一位朋友在警分局渡過。目的是去做筆錄,要告她爸爸傷害,申請家爆。
了解佑欣的人就知道佑欣做這動作,是非常不得已的。女兒告爸爸,唉……

但也好在佑欣鼓吹她去提告,她爸爸竟惡人先告狀,出事當天,女兒送醫院急救時,他就先去警局告女兒了。(住院好幾天)

女兒被他往死裡打,腦震盪,鼻骨斷裂等等。還好意思去警局告。好在佑欣有交代她把所有的證明都留下了。

她一直擔心的官司打不贏,佑欣告訴她放心,證據齊全下,想輸都難。不管她爸爸編多少故事,理由,說多少謊。

昨天,她因為受不了需要一再開庭面對她爸爸。(對她而言等同當天的事再次上演。)
在調解庭時有條件的同意和解。

她爸為逼她和解還告她刑事傷害。
唉……

但願事件到此真的都結束。然後就放下。

arrow
arrow
    全站熱搜

    usi998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(0) 人氣()